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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21 14:22:50
















    按照佳木斯中院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部署要求,近日,佳木斯中院各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议由各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紧密联系个人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活动,通过发放测评票的形式对支部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刚要求,一要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的问题,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针对性的进行改进优化。二要强化党性锻炼。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提升审判水平、服务群众中砥砺品质。三要严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激发党组织的活力。

    第二党支部书记刘冰要求,一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作好理论武装。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要抓好问题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将自我查摆的问题与支部党员提出的批评建议相融合,直面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责任意识和理论素质。

    第三党支部书记王刚强调,支部全体党员要立足本职,对党忠诚,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切实将组织生活会成果转化到工作实践当中。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起点,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本次组织生活会成果,为民事战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党支部书记李旭青强调,支部全体党员要持续查找问题,发挥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要深入整改落实,对这次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此次支部组织生活会作为新开端、新起点,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精神风貌推动工作落实。

    第五党支部书记晋文红强调,全体党员要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针对自身查摆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说立改、立改立行。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二要强化担当作为,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三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

    第六党支部书记曹哲要求,一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认真的思考、认真的反思。二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把组织生活会的成效真正的体现在整改上,体现在工作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上。三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以归类,为下一步整改和开展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七党支部书记吴皓琨要求,一是要做到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二是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觉悟。三是要强化使命担当,突出真抓实干。四是要严格遵规守纪,树好自身形象。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新局、出新绩,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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