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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3-31 09:08:5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3月30日,佳木斯中院召开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佳木斯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副组长王刚参加会议并讲话,佳木斯中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组长李慧强主持会议。

    会上,通报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专班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指标排名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结合2023年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举措。

    对于2023年如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好的发挥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提档升级,王刚强调: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行动自觉。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振兴发展全局,各单位要从更高站位、现实需求、自身短板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关键性、紧迫性;要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将其纳入“四个体系”闭环运行;要站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角度,科学谋划推进,精准有效施策,以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确保现代化强市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的工作效能。要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实现突破性提升。各工作专班要明确任务,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要紧盯重点指标,查缺补漏、精准发力;要结合工作实际,推出更多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司法创新举措,推动各项指标跨越提升。

    三要激发工作合力,进一步打造工作专班齐抓共管的战略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同心同向、形成合力。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班子成员要具体抓,把高位推动的工作势能转化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动能;要强化组织领导,佳木斯中院要充分发挥三个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分工和职责抓好落实,形成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要强化晋位争先,坚持“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工作争创品牌”工作主线,合力推动各项指标“上台阶、创一流”。

    三个专班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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