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雅居小区92户业主在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开发商隐瞒92套房产已售事实,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致购房业主无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从2016年8月起案涉江南雅居业主多次到佳木斯市政府信访,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一直未果。2021年,案涉92名江南雅居小区业主以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抵押登记。一审法院判决支持92名业主诉讼请求后,被告和第三人上诉至佳木斯中院。佳木斯中院受案后,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沟通,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佳木斯中院行政庭为充分保障案涉购房者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召开座谈会。会上,佳木斯中院行政庭就该92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同类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审查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同时,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避免产生行政争议。提示该中心妥善处理92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案件购房人后续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事宜,避免发生信访等群体性事件。双方还就佳木斯中院行政庭审理不动产登记类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问题、行政审判如何为城市更新建设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如何采取非诉方式化解争议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会法官结合行政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为该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不动产登记类行政案件类型、行政争议化解方法,并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会后,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积极为案涉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近日,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佳木斯中院行政庭赠送了锦旗表达谢意。对佳木斯中院行政庭发出的司法建议回函反馈了落实情况。回函显示,截至4月7日,该中心已为62户案件当事人解除抵押,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