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治日报》报道:佳木斯中院建立多元调处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 打造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08:33:58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建立并实施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佳木斯中院于5月23日,联合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和佳木斯市司法局五家共同印发《关于联合调处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压降行政诉讼率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一联合举动,标志着行政争议案件走向了政法机关跨门越界、联动合力、共同参与、源头预防、前端消化的诉前化解的新时期。

    该《意见》共分八个方面,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以及铁路行业法院、检察院如何强化联动、全面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行政复议化解、行政诉讼化解、检察监督化解以及加强联动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24条具体的实质性措施。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联合调处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关于联合调处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等配套文件,提出11条工作规则和6项工作联动机制,确保《意见》落实落细,形成长效。其中,《工作规则》明确了可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类型,各方在案件办理、履行监督、应对违法滥诉、人员协调、学习交流及保密工作中的职责、机制建立等问题,为多方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合理、高效提供指引;《工作机制》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协调化解机制、培训交流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及日常落实机制的落实举措,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提供有力机制保障。

    接下来,佳木斯中院将以该协同化解机制为重要工作抓手,通过加强工作联动、机制衔接,有效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效能,有效压降行政诉讼量,为推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