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业务素养和司法服务水平,近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官讲堂”培训会,佳木斯中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马成龙以《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为题进行专题讲座。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相关部门干警代表参加培训。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为了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一般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的行为称之为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是强制执行过程中一项重要措施和财产处置方式,处置财产范围大到房子车子,小到首饰手机,甚至包括手机号码都可以通过网络司法平台进行拍卖。
马成龙通过对民事执行过程中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总结,归纳出传统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拍卖基本流程,包括拍卖平台的确定、拍卖保留价的确定、先期拍卖公告制作、保证金的缴纳、竞拍及结果确认等具体操作规程,对全市法院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保证拍卖程序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培训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充实丰富,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之后的执行工作实践中,佳木斯中院将继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运用拍卖、变卖手段,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拍卖标的物成交率,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