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发《关于表彰全省“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奖的决定》,佳木斯中院李海艳被评为“先进个人”。
李海艳,现任佳木斯中院少年庭庭长。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其所带领打造的“佳法▪青苗”品牌获评“第25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驻二十中学“青苗工作室”获评“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直是李海艳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少年庭庭长,她坚持围绕“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案件审理各环节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思路。
“普法是延伸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最有效的司法触角。”在立足审判工作的同时,李海艳注重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在少年庭基础上打造“佳法▪青苗”少审品牌,组建“青苗宣讲团”,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讲活动,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市内六所学校组建“青苗▪学法讲法小宣讲团”,定期开展趣味法治运动会、法治冬(夏)令营、导师制模拟法庭等体验式普法活动,以趣味性、互动性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涉未成年人案件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李海艳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与多家未保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同心圆”。组织团队多次到前进区婚姻登记处调研,为切实解决因父母离异造成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问题与民政开展合作推动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五家单位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新兴业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治理,组成十个联合检查组,促进新兴业态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市场主体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做好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身为少年庭庭长,李海艳始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少审法官的职责与使命。她将继续带领“青苗”少审团队,坚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这片阵地,用爱浇灌,用心培育,守护“青苗”茁壮成长为栋梁之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