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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佳木斯中院少年庭荣获全国荣誉!

发布时间:2023-11-13 08:51:37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佳木斯中院少年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佳木斯中院少年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打造“佳法·青苗”特色少审品牌,全方位构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佳木斯中院少年庭荣获“第25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佳木斯中院驻二十中学“青苗工作室”获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称号。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优化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流程。一是突出少年庭专业化建设,由政治素质高、审判实践经验丰富、亲和力强的法官从事涉妇女儿童审判工作。二是引入刑事社会调查制度与民事社会观护制度,选任热心于妇女儿童工作,有爱心,有法学及心理学工作经历的人民陪审员、社会调查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三是设置涉未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判后跟踪回访等机制。将家庭教育融入庭审,引导离婚夫妻双方签署抚养承诺书、监护承诺书,适时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妥善解决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探视问题。今年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余份,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筑了坚实的司法防线。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意识氛围。一是组建以中院28名法治副校长、青年律师、心理咨询师、青协志愿者、学校教师等为主体的“青苗”宣讲团队,结合学生年龄、学校需求确定授课重点,分级分类制定教学计划,将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维内容融入法治教育,定期进校园为全市学生讲授法治课程,今年累计授课60次,听课师生达27127人。二是打造“父母课堂”精品课程,线上线下同步授课,讲授《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与心理健康知识,赋能家长对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六期课程线上累计观看人数达11万人次,线下参与人数达1800人。三是在市内六所学校组建“青苗▪学法讲法小宣讲团”,由215名学生宣讲员分享法律知识与身边案例,并在主流媒体平台展播优秀讲法作品,以学生自身行动带动身边人学法,今年已播出24期,阅读量达15810次。

    探索“法院+N”模式,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一是进驻前进区婚姻登记处。通过提供婚姻登记员法治培训、婚姻登记新人婚前普法、“离婚冷静期”法律指导、涉未成年子女离婚协议审查等服务,与民政部门实现婚姻信息数据共享,将家庭教育理念与责任意识关口前移,确保离婚家庭妇女和儿童权益不受侵害。二是与第二十中学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教育基地参加公众开放日、“导师制模拟法庭”、趣味法治运动会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力求通过观摩学习、实践学习、探索学习等多种方式增强学生法治观念。2023年接待学生、妇女代表42次,接待人数达1000余人。三是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与街道办、人社局、妇联的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的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适时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等帮助,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网络。

    奋楫笃行惠民生,朝乾夕惕向未来。在新的时代征程上,佳木斯中院少年庭将珍惜荣誉,砥砺深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切实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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