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融入基层治理 依法保障乡村振兴
桦南县法院土龙山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诉源治理新模式,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 凝聚诉源治理合力
坚持党委领导,充实法庭工作队伍,加强各部门联动,不断完善纠纷解决体系。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土龙山人民法庭坚持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党委领导支持下,在本辖区建立37人的基层诉源治理联络队伍,召开由镇政府、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共同参与的诉源治理工作会议,不断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的衔接联动机制,与各诉源治理单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法庭队伍建设。目前土龙山人民法庭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1名,司机1名。队伍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队伍整体呈现年轻化,为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力保障。三是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由镇党委牵头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法官加入乡镇微信工作群,与村干部联动,定期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矛盾联防联控。2023年土龙山人民法庭新收案件227件,较2022年下降23.82%,诉源治理工作成果初步显现。
筑牢解纷基石 绘好法治“同心圆”
基层治理不是“独角戏”,而是“大合唱”,土龙山人法庭不断扩大基层治理“朋友圈”,广泛联动社会各界纠纷解决力量,共建多元解纷体系。
一是注重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已形成法庭法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调解工作组,下一步将不断吸纳乡村贤达等群体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村干部贴近乡村生活、熟悉村情民意方面的天然优势,辅助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案件办理过程中法理权威与乡村村俗融合。二是加强调解员培训。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指导和交流,针对乡村常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讲解。做好村干部、调解员调解指导,提高其专业调解能力,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屯,2023年开展调解工作指导交流3次。三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村委会、综治中心等群众常去、纠纷常发的地点张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链接。将包村法官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在辖区37个行政村公开。定期选取具有代表意义的普法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大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四是做好诉前引导。在诉讼过程中,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保护,引导当事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力争做到立保同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化机制创新 线上线下双向联动
依托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发的“新枫佳和”云解纷平台,构建了法庭与乡镇、村屯无缝对接的多元解纷体系,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双线融合,持续释放诉源治理新动能。
一是“互联网+”助力纠纷化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新枫佳和”平台,在辖区内的每个行政村设立“云法庭”,实现网上“面对面”调解,打破空间限制,降低沟通成本,提高解纷效率。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畅通联络对接渠道,实现司法确认案件快立快审,目前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当日调解当日确认。2023年共计诉前调解案件69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约20%。二是“调”字贯穿始终。土龙山人民法庭改变以往“开门收案、坐堂办案、关门干活”的思维,走出法庭,针对当地农忙时节,开展“田间地头”调解,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将案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2023年调撤案件总数为65件。三是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全力推动“无讼村屯”创建工作,土龙山人民法庭依托五道岗乡进金生村驻村工作队的地理、人才优势,在五道岗乡金生村打造“无讼村屯”,发挥驻村工作队在“无讼村屯”创建过程中的先锋作用,由驻村工作队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对于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