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统一法律适用、规范审判流程、保障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9月14日,佳木斯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分析讲评会议。佳木斯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瑞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佳木斯中院审管办分析了全市法院2023年发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针对典型案件作集中讲评;与会人员结合案情精准“问诊”直击堵点痛点,联合“会诊”剖析问题根源,辨症“施治”细化提升举措,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对症良方”。
会议强调,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评查是提升案件质量的有力抓手,全体审判人员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剖发改原因,强化审判经验交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以“如我在诉”推动“案结事了”,以“法理相融”实现“政通人和”,以审判工作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直面问题,固强提弱,做好“改”的文章,形成“督”的合力,增强“优”的势能,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以评增效。一要紧抓关键,高点站位,做优“理念文章”。要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熔铸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用好“评查”这一重要抓手,倒逼法官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精品意识与程序公正意识,始终以“三理并茂”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确保案件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二要紧扣重点,压实责任,做好“融合文章”。要盯住关键案、管住关键事,抓住关键人,抓实院庭长监管责任,抓牢审管部门调控责任,抓稳法官审判责任,充分运用“四类案件”监管、裁判文书“阅核”及院庭长列席合议庭等机制,对案件质量进行常态化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实现问题定位精准、清晰可视,管理科学有效,促推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三要紧盯难点,善思善用,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全市法院要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上下贯通,深化结果运用,在全院范围内组织集中讲评,将“个案整改”变为“专项治理”;坚持系统联动合力攻坚,做好对上请示沟通,做优对下监督指导,强化案例意识,抓实案例指导,用好案例库,统一类案裁判思路和尺度,督促法官提高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整体提升全市法院审判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