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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印发《关于护航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服务保障佳木斯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4-07 09:07:37





    奋楫扬帆正当时,创新潮涌启新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法院“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动佳木斯法院各项工作实现创新性发展,即日起,佳木斯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走前列、创样板、谱新篇】专栏,本专栏将聚焦佳木斯两级法院在创新实践中的“破冰之举”“突围之策”,全景呈现机制优化、技术赋能、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充分展现佳木斯法院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奋进姿 态。

    我们将以创新为笔,以实干为墨,期待与您一同见证:审判质效的“争先晋位”、司法为民的“暖心答卷”、改革攻坚的“硬核成果”!让我们携手,以“走前列”的雄心、“创样板”的锐气、“谱新篇”的担当,共同书写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佳木斯答卷”!

    近年来,佳木斯中院紧扣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发展目标,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先后成立抚远黑瞎子岛、郊区敖其特色旅游法庭、签订“加强区域司法协同共护松、黑两江碧水”司法框架协议,为佳木斯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持续强化服务保障市委“3510”总体工作布局,全力护航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顺利召开,按照坚持“走前列、创样板、谱新篇”工作思路,创新打造具有佳木斯法院特色的“四创五高地”品牌矩阵部署要求,近日,佳木斯中院印发《关于护航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服务保障佳木斯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深刻认识护航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服务保障佳木斯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护航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服务保障佳木斯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正当程序、平等保护,协调联动、多元共治等原则,要求全市法院自觉承担起服务保障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为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顺利召开促推生态旅游强市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意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旅游发展决策部署,从总体要求、资源守护、权益保护、秩序维护、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服务保障举措,为司法服务保障佳木斯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审判指引。《意见》还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强化服务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保障措施,分别从完善专门化审判体系、健全审执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对司法能力和服务质效作出要求。

    佳木斯中院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生态旅游强市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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