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刘与小张(均为化名)是同住一栋楼的邻居,小刘居住在楼上,小张居住在楼下。今年,小张翻新房屋时购置了新空调,因开发商预留的空调外机位尺寸问题,新空调外机虽能勉强塞入,但会造成维修孔和进风口堵塞,所以小张便让安装人员将空调外机安装在预留空调外机位顶部的飘板上。
然而,这个看似“便捷”的安装方式却给楼上邻居带来了困扰。空调运行时的持续噪音和热气流直对楼上小刘家的主卧阳台,让小刘一家备受煎熬。尽管小区居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小刘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拆除违规安装的空调外机。
现场勘验显示,空调外机距离小刘家主卧窗台侧面瓷砖仅2厘米,距离次卧窗台下方瓷砖仅30厘米,明显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区楼栋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小张作为业主,基于方便生活需要可无偿使用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但使用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明确要求:“空调外机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和绿植,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确因条件限制,需协商或采取保护措施。”案例中,空调外机安装位置紧贴楼上住户阳台,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亦未事先与邻居协商,已对他人生活造成实质影响,且空调外机并非必须安于该处才可使用,因此法院判决小张限期拆除。
法官提醒
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日常生活中处理相邻关系需牢记:
一要遵守安装规范。家用电器安装应严格遵循国家技术标准,特别是涉及共有空间使用时,需预留安全距离,避免影响他人生活。
二要强化协商意识。遇到安装位置、噪音干扰等相邻问题,应主动与邻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寻求居委会、综治中心等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组织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萌芽状态。
三要树立法治观念。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方合法权益,既能方便彼此生活,也可以将对邻里关系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共同维护“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相邻关系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