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风法院、汤原法院、同江法院、抚远法院聚焦黑土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需求,相继组织开展了“夏灌·清流”专项司法活动。
东风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黑土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户讲解《黑土地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就科学使用化肥农药、规范处置农业废弃物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针对农业生产中易发的灌溉用水纠纷、烧荒火灾、农膜污染等问题,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黑土地”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农户树立绿色生产理念,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下一步,东风法院将持续开展“四季护航”黑土地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通过司法服务助力黑土地保护,为保障粮食安全、守护“黑土粮仓”贡献司法力量。
为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筑牢绿色发展根基,近日,汤原法院组织干警前往结对帮扶的汤原县胜利乡连胜村,开展了一场内容丰富的生态资源保护专题宣传活动。干警们深入解读宣传图册要点,并结合涉及乡镇、村屯的典型环境资源刑事案例,深刻阐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法律底线。结合节气农时,叮嘱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严防农业面源污染。同时,列举了近年来县域内发生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例,以案释法,警醒村民提高对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
下一步,汤原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服务举措,重点聚焦水资源保护、农田灌溉秩序维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关键领域,通过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方式,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担当。为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同江法院近日联合检察院、渔政部门在同江市三村镇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鱼苗11万尾。此次放流资金全部来源于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缴纳的生态补偿费,实现了“以放补损”的生态修复目标。
活动展现了同江法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创新机制。一方面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生态损害责任,将生态修复费用纳入裁判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林业、渔业、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同时,还通过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宣传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的重要意义,引导公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下一步,同江法院将继续完善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抚远法院近日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及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生态环境修复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涉土地资源司法修复制度》,为黑土地保护提供制度保障。依托“东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抚远法院创新建立“事前介入+督促修复”工作机制,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将生态修复情况纳入司法考量;设立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地块,目前已修复受损林地29.97亩;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通过有力的司法手段督促完成受损林地修复,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截至目前,抚远法院已成功设立四块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地块,总面积达到29.97亩,一片片曾经伤痕累累的土地,在司法的守护下重披绿装,焕发生机。
通过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实现了从制度构建到实质化运行的转变,为守护“黑土粮仓”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保护模式。下一步,抚远法院将继续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佳木斯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四季护航”黑土地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让群众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持续以司法之力守护三江平原的沃土良田,保障农业生产的绿色安全,为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