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前列 创样板 谱新篇|喜报!佳木斯中院1名干警荣获“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5-12-25 09:29:24


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2020—2024年度黑龙江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佳木斯中院刑一庭李佳霖荣获
“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佳霖同志,现任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他始终以守护社会
安宁、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在刑事审判、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平安建设关键领域深耕细作,以
实干担当书写新时代政法干警的使命答卷。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谨细致审理每一起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既有力惩治犯罪,也注重教育挽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他扎实推动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开展,精准完成信息报送,规范整理台账资料,深入领会政策精神,持续提升办案能力,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实支撑。
驻村工作期间,他扎根乡村、心系群众,成功调解十余起邻里矛盾纠纷,热心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协助处理涉民生事务如解除查封等,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平安活力。
多年来,李佳霖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平安建设实践,因表现突出,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他以实干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政法干警的初心与忠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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