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过”承诺不兑现,服务费如何讨回?

发布时间:2026-07-10 09:40:54


花钱委托教育机构

代办医师考试报名

白纸黑字约定“保证报名成功”

考生足额缴纳两万元服务费

到头来报名事宜却全无着落

协议摆在眼前

承诺已然落空

这笔钱当事人究竟该如何追回?

案件回顾

20251216日,王某某与某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医师辅助报名咨询服务协议书》。合同约定:王某某足额支付服务费并配合提交报名材料、核对个人信息;教育公司则承诺保障其报名成功。

协议签订后,王某某依照合同约定,向该公司全额支付服务费20000元。然而,在后续履行中,该公司既未按约定提供配套咨询与报名辅助服务,也没有完成合同写明的全部服务事项,当初承诺的“报名成功”彻底落空。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该教育机构未帮王某某报名成功,王某某多次主动联系该公司,要求全额退还已缴纳的服务费。经反复催讨,对方仅退还2500元,余款17500元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返还。协商沟通均无结果,王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教育公司一次性返还剩余服务费17500元。

审理结果

桦川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经了解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遂优先组织双方开展诉中调解,并对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厘清合同权责。

经法院居中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一、被告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261225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王某某报考咨询及培训服务费共计17500 元;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王某某自行负担。

上述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双方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协议即刻产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划重点:

近年来,教育培训、考证代办类服务纠纷频发。部分商家以“包报名、包通过”为噱头吸引消费者缴费,事后却无法履约、拖延退款。结合本案,法官作出如下法律提示:

一、理性辨别宣传噱头,不轻信“保过”承诺。各类考证、执业报名均有官方统一规范流程,报名资格与审核标准由主管部门统一划定,任何机构无权保证百分百报名成功、考试通过。面对此类夸大宣传,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盲目大额缴费。

二、细化合同条款,留存维权证据。签订书面合同,细化服务、退款相关条款签订服务协议时,要逐条核对服务内容、完成时限、收费标准,重点写明无法履约时的退款条件、退款期限及违约金等事项,合同、转账记录、聊天沟通凭证等均需完整留存,作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三、商家未履约,消费者有权主张返还服务费。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或剩余费用。若商家恶意拖延、拒不退款,可携带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优先选择调解化解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此类纠纷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诉前和诉中调解均为高效解纷途径。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法律效力,若一方到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