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之前 我们先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4:06


天平之下,

每一个法槌起落,都系着千钧重量;

卷宗背后,

每一次调解审判,都映照人间冷暖。

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却常忽略了

——他们也是故事的聆听者、

矛盾的化解者、人心的抚慰者。

 

在庄严的法袍之下,

有着怎样细腻的观察与思考?

在严谨的法律条文之外,

又经历着怎样的挣扎与笃定?

跟随我们的镜头与文字,

一起聆听法治进程中的点滴回响,

感受正义背后,

那些厚重而温暖的人生故事。


桦川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张轩

有人说,家事案件是法院里最难办的案子——难不在法律关系,而在人心。我深以为然。离婚财产纠纷等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商事案件侧重是非对错、权责划分,它交织着情感纠葛、伦理亲情与财产利益。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修复为重原则,力求以情理法相融的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修复关系。

婚内协议引纠纷 夫妻双方各执一词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名十岁男孩。近年来,因缺乏有效沟通,双方误会与矛盾不断累积。李某怀疑张某婚内出轨,双方多次发生争执,李某据此主张张某存在家暴行为。为缓和关系,张某曾签署《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承诺将名下房屋、存款、股权等财产过户至李某名下。然而,协议未能消解隔阂,双方关系仍持续恶化。李某最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依据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某既不同意离婚,也拒绝履行财产协议,辩称该协议系为缓和矛盾签署,若按约履行将导致其净身出户,有失公平。首次庭审中,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就过错认定与财产分割等争议焦点多次发生激烈交锋。

抽丝剥茧查实情 温情调解促和解

面对双方的对峙局面,我并未仓促下判。家事审判的功能不仅在于厘清财产权属,还在于修复家庭关系。经全面梳理卷宗、核查在案证据,李某主张的婚内出轨行为,仅有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张某存在实质性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双方肢体冲突造成的损伤程度,亦未达到法律意义上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综合研判后我认为,双方的矛盾虽较为突出,但根源在于长期沟通缺位、情感疏离所引发的情绪对立,并非不可调和的原则性纠纷。同时,考虑到双方之子正值身心成长关键期,完整的家庭环境对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影响。

为此,我确立了"调解优先、修复关系"的办案思路。在调解过程中,我从法理、情理、家庭责任三个维度分层疏导:法理层面,向双方阐明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与适用条件,客观分析双方诉求的合理性与法律边界;情理层面,重点围绕子女健康成长展开沟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矛盾;同时,搭建沟通桥梁,促成张某陪同李某赴京就医,帮助双方在相处中增进理解。

 第二次开庭时,案件氛围有了明显转变。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与磨合,张某当庭致歉,表示将加强沟通、互谅互让;李某亦表示愿意放下过往心结,双方当庭调解和好。最终,这起离婚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

家事审判,不仅是定分止争,还承载着修复关系、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功能。多年的审判实践让我深切感受到,许多婚姻纠纷源于沟通不足、情绪错位,而非不可调和的根本性矛盾。作为家事法官,我将继续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秉持调判结合的理念,以细致的调查把握矛盾根源,以温情的沟通促进纠纷化解,以专业的裁判守护公平正义——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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